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
而黃炎峰昨得知判決
弟不屈 堅持休養父母才會多得
娘親的份也縮水 姊質疑弟造假
再也不分房地產。找證人周糟粕、林聰賢等人, 可否以此外管道篡奪公道。判決書指出,由代書助理許雅婷執筆。於95年12月11日,與黃父到台中「耿直代書事故所」,姊夫交易失利後也向父親借錢,老翁黃安秋育有4男(長子已歿)5女(一女已歿),其三子黃炎峰,他說,4個女兒隻能各繼承30萬元現金,直呼無法採納,來由是女兒出嫁時已給嫁妝,遺囑將4個女兒全清掃在房地產繼承名單外,在事項所見證分遺產,才提起官司;劃定黃父在台中的5筆地盤和2棟屋宇,她仍有權利等分炊產,他將與律師賞析,由黃妻黃林愛金(現已過世)與兒子們及孫子們繼承;但姊姊認為那是夫君本人借的,怙恃活着多由他關照,而黃炎峰昨得知判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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